做好托育工作,對于激發“生”的意願、解決“育”的難題、減輕“養”的負擔具有重要作用。近日,河南省總工會、河南省衛生健康委、河南省教育廳聯合印發《推進用人單位提供托育服務工作方案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提出,全省各用人單位結合行業特點,立足職工需求,爲本單位職工和附近居民提供托育服務。
《方案》明确提出,全省各用人單位挖掘現有資源或引進社會資源,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,在工作場所爲職工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計時托、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,實現用人單位辦得起、辦得好、可持續,職工送得起、負擔輕、很滿意的用人單位托育服務良性發展。
根據方案部署,各級工會組織、衛生健康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将在摸底調研的基礎上,按照“分步實施、試點先行、有序推進”的原則,推動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爲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。
《方案》要求,各省轄市2022年10月起開展試點,到2023年年底有條件的市至少建立1家以上用人單位舉辦的托育機構,爲本單位職工和附近居民提供托育服務。
試點可以采用以下任一形式:深入推進“醫育結合”,在二級(含)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組織開展托育服務試點,利用自有或租賃房屋設施,新建、改擴建托育機構,滿足本單位職工的托育需求,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;在開設托育相關專業的職業(技工)院校、高等院校開展試點,根據教育部《關于印發 <職業教育專業目錄(2021年)>的通知》,設置嬰幼兒托育(中職)、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(高職專科)、嬰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(高職本科)等專業的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,可以發揮教學優勢,利用自有或租賃房屋設施,采取自辦或聯辦、委托經營等方式,舉辦托育機構,作爲培養托育相關專業學生的實習實訓場所,同時爲本單位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,并向附近居民開放;在機關、事業單位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開展試點,用人單位利用工作場所或租賃房屋,按托育機構設置标準進行改造,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或駐地街道、社區新建或改擴建托育機構,爲本單位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;在工業園區開展試點,由園區舉辦托育機構,可以通過市場化方式,采取公建民營、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,爲園區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。
(來源:澎湃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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