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優化生育政策,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,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,近日,福建出台《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》。方案提出,将入戶、入學、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鈎。
方案指出,到2025年,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,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,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,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,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.5個,生育、養育、教育成本顯著降低,生育水平适當提高,出生人口性别比趨于正常,人口結構逐步優化,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。嬰兒死亡率控制在4‰以下。
到2035年,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,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,生育水平更加适度,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。優生優育、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應,家庭發展能力明顯提高,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明顯進展。
爲達成目标,方案提出,要進一步完善福建省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。落實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相關規劃,加大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的監督執法力度,嚴厲打擊未經批準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違法行爲,嚴厲打擊代孕、非法采供精(卵)、濫用性别鑒定技術等違法違規行爲,維護全省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規範執業和有序開展。開展孕育能力提升專項攻關,規範不孕不育診治服務。
此外,新建城區和新建住宅區應當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個托位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,并與住宅同步驗收、同步交付使用。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無托育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未達到标準的,應當通過購置、置換、租賃等方式,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個托位建設托育服務設施。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育班,招收2至3歲幼兒。加強和規範家庭托育點管理。支持隔代照料、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,支持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。
方案還提出探索建立生育補助制度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補助。各市、縣(區)在配租公租房時,可将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,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,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,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适當照顧。對符合條件的生育三孩家庭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,同等條件下可按規定優先予以保障。同時,鼓勵各地進一步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,定期複核保障對象家庭人口、住房和經濟等變化情況,對因家庭人口增加、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及時調換房源。
(來源:澎湃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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